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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立谈“认罪认罚从宽”:落实宽严相济 合理配置资源

  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王恩博 张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9日在北京说,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惩罚,从而促进司法公正。

  王爱立当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时作如上表述。

资料图 王爱立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侯宇 摄 资料图 王爱立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侯宇 摄

  去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决定。

  王爱立说,开展上述试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他表示,要根据被告人的认罪与否、案件的难易、刑罚的轻重等情况,在程序上繁简分流,对简单的、轻微的案件快办,对重大的、疑难的案件精办,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对于如何有效防止刑事诉讼中发生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等现象,王爱立说,授权试点决定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要遵循刑法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要求完善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行为,促进和确保司法公正。

  王爱立表示,授权决定作出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办法,进一步对防止出现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的司法腐败问题,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规范诉讼程序、加强监督制约以及加大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的惩处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司法公正。(完)